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高一的时候,满世界刮起了摇滚旋风,我听不来崔健撕心裂肺的声音,但在音像店门口第一次听到这首《赤裸裸》的时候,就一下喜欢上了这首歌。
喜欢它的豪放不羁,是北方骑马的男子的歌唱;喜欢它的率性随意,是一股年轻的张扬的风。
记得郑钧曾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说,写《赤裸裸》这首歌本来是为了纪念自己在学生时代很喜欢的一些东西,纪念自己的真挚友情和张扬个性,没想到却被大家误解为一首很特别的暧昧情歌而争相传唱。但是,大街上有那么多人在哼唱,不管有多少人理解了,只要喜欢就好。
郑钧这张专辑中的其他歌也非常好听,《灰姑娘》是当时我一个好朋友最喜欢的一首歌,总是自己唱的。